除夕前夜,家住广州的王鹏(化名)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在“百老汇(中国)官方旗舰店”以4999元的“秒杀价”抢购到了一台iphone XS Max,该款机型在市面上的价格为一万元左右。鉴于价格便宜,他又使用妻子的微信购买了一部。原本满心期待新手机的他在付款三天后发现,购买手机的商城链接竟然打不开了,拨打商家客服电话也无人接听。意识到情况不对的他立即报了警。(2月12日巜中国商报》)
市场价一万多元的苹果手机,通过朋友圈广告推送的“名牌店”链接,竟然五千不到就可以订购,便宜了一半多。如果是正品估计进价都不够,商家是不会做亏本买卖的。也就是说,多半是骗人的。事实也证明,王先生等人就遭遇了付款后链接打不开,客服电话无人接听,投诉无门,不得已而报警的“伤”钱更伤心烦恼。
这明显不合常理,只能说明王先生们遭遇了骗局。报警之后,一旦警方立案便会侦办或查处。问题是,朋友圈广告难道不该为此承担责任吗?
从目前来看,朋友圈在一定程度上成了“广告圈”。除了做微商、直销等分享经济的朋友会打广告外,众多专门从事信息发布的平台,比如,某某微帮、某某便民服务站、某某本地通、某某微会员、某某诚信通等等,简直枚不胜数,覆盖范围广泛,所发布的信息,不论是正规厂家推广还是不法分子打广告,只要给钱就来者不拒。笔者朋友圈就经常收到这些平台涉嫌诈骗、涉毒涉黄的广告推送。如果经受不住诱惑,一不小心就可能上当受骗。
然而,即便有人被骗,发布信息的“微平台”似乎不用承担责任。推送平台那么多,发布的广告五花八门,铺天盖地,不会没人上当受骗。但目前还没有朋友圈广告因此而被判罚担责的。即便是这次“百老汇事件”被证实为骗局,未必就会查处朋友圈广告。
这与朋友圈广告是新生事物,没有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,缺乏查处法规依据,仍然处于监管空白密切相关。
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,监管真空之下,受利益驱使,朋友圈广告不仅难以自律,反而会肆无忌惮,无所不发。那么,将有更多的朋友上当受骗。
发广告是严肃的事情,不论是朋友圈广告,还是其他广告,都应该平等监管。何况,朋友圈也是一种媒介,朋友圈发广告,理应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。
说白了,朋友圈广告不应是法外之地。这就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缮,把朋友圈广告写入法律法规条文,做到依法依规监管。一来对朋友圈广告进行规范;二来为违法行为查处提供法律支撑。
总而言之, 朋友圈广告很普遍了,问题早就暴露出来。如果再不加以监管,影响和危害不堪设想。农村俗语有云,“赶集要乘早。”还是早管早好,千万莫等朋友圈广告泛滥成灾,治理和监管成本高企了才监管为好。
(所有配图来源于笔者朋友圈截图,进行隐私处理。)
此文章转自百家号万言友语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