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 年前三季度,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 2 万多件广告案件,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 1.3 万多件,互联网广 告的总体数量、案件数量以及处罚金额,都已超过了传 统广告。针对互联网广告发展和监管的新趋势,原工商 总局将互联网广告作为全年广告监管的“重头戏”,于 2018 年 2 月下发《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开展了为期 10 个月的 专项整治工作。11 月 29 日,市场监管总局在泉州召开 “2018 年部分省(区、市)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座 谈会”,对专项整治工作做了总结和分析。
从这次专项整治的情况来看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 社会影响大、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、搜索引擎、电子商 务平台、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, 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、公众反映强烈、危害人民群众 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。整体来看,互联 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,但也存在薄弱环 节,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总结和思考。
专项整治成效初显
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,首先得益于 组织工作得力。《通知》下发后,部际联席成员单位于 2018年2月26日联合印发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 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》,再次作工作部署,9月成员单位 对10个省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联合督导调研。原工商 总局两次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案件查办情况, 集中行政约谈重点互联网站,共三次向社会集中曝光了 虚假违法案例80件,其中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53件。各 省(区、市)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制定了工作方案,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比如上海将专项 整治工作纳入2018年度集中执法行动,广东将专项整治 工作纳入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综治考评考核范畴。
根据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了解的情况来看,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首先是互联网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大。从案件 查办情况来看,2018年前三季度,全系统查处的互联 网违法广告案件数同比增长了54.4%,罚没款同比增长 24.1%,开展行政约谈9907次,移送司法机关4件。各地 认真梳理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线索,特别是对互联网广 告监测中心派发的线索做好处置工作。从全国的情况来 看,共有25个省(区、市)查处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 增长率在20% 以上,有13个省(区、市)的案件增长率 超过100%。其中,上海、广东、浙江查办的互联网违法 广告案件数量名列全国前三位 ;上海、北京、广东的罚 款金额名列全国前三位 ;山东向社会公开曝光的案件占 全部案件数量的49%,名列全国第一。
其次是突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管。专项整治期间, 总局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统一调度和协调督办,挂牌督办 “‘今日头条’二跳违法广告”等重点案件,指导地方加 大查处力度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突出对重点领域 的违法广告从严监测和查处,这些领域包括 :涉及导向 问题、政治敏感性问题、损害国家利益和违背社会良好 风尚的违法互联网广告,以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、 身体健康、财产权益的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、药品、 医疗器械、金融投资、招商、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 广告。从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日常 监测的情况来看,互联网广告的条次违法率与2017年全 年相比明显下降,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向好。
再次是进一步健全了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。各级工 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专项整治及时进行总结梳理,形 成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制度。比如总局针对执法 办案中普遍存在的疑难问题做了及时研究,形成《广告 监管执法办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(初稿)》;海南制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把执法办 案作为落实广告监管职责的第一要务 ;浙江制定《浙江 省互联网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广告 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》《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》,对100家重点网站广告开展信用评价 ;福建出台《涉嫌互联网违法广告线索处置流程》,制定《互联网广 告监管突发事件预警处置预案》;云南印发《关于推进 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的实施意见》,针对 第三方平台、自营网站、较大企业自设网站、公众服务 号、小程序等领域的专项整治、案件查办工作作出详细 规定。
新形势,新问题,新要求
目前,广告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特别是互联网 虚假违法及存在导向问题广告时有发生。从2018年互联 网广告专项整治的情况来看,监管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 题和薄弱环节需认真面对。如部分地方还存在思想认识 不到位的情况,不同地方的广告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, 互联网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还偏软偏弱,对互联网广告 监管还存在畏难情绪。
与此同时,互联网广告业市场规模逐步扩展,互联 网广告技术不断创新,商业模式持续升级,互联网广告 市场行为的表现形态更趋多样性,给互联网广告监管提 出了新挑战,对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一方面,从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类型看,导向类 违法广告案件时有发生,极易引发网民集中讨论和社会高度关注 ;医疗、药品、保健食品、金融、房地产等与 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领域也是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重 灾区。从传播渠道看,虚假违法广告从 PC 端向手机客 户端转移的趋势比较明显。针对互联网违法广告的新特 征、新变化和新问题,迫切需要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水平。
另一方面,互联网平台的影响越来越大,很多虚假 违法广告通过互联网搜索、电商、社交等平台发布,强 化和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尤为重要。以往,互联网 平台常强调自己的“第三方”身份,以没有直接发布虚 假违法广告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。随着《电子商务法》 出台,明确了互联网平台应遵守的行为规则,初步建立 起网络平台承担责任的具体框架。监管住了互联网重点 平台,就抓住了互联网广告监管的“牛鼻子”,而创新 监管理念和方式、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承担法律责任, 是亟须研究破解的新课题。
2018年的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已见成效,但面 对新形势,还需继续推动互联网广告监管再上新台阶。 记者从“2018年部分省(区、市)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 工作座谈会”上了解到,2019年还将继续深入推进互联 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,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明确广告 监管工作的重点,各地也将为营造健康有序的互联网广 告市场秩序积极贡献力量。